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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发:关于201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初次考核认定、评审申报受理的通知
2014-10-22
一、申报初次考核认定的范围和办理方法:
凡由省人才服务局办理接收的人事代理人员,符合专业技术资格初次考核认定申报条件:中专学历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可申报员级;大专学历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可申报助理级;本科学历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可申报助理级;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可申报中级;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可申报中级。请上(广东人才网:
http://www.gdrc.com
)下载(考核认定表1—3)填好相关栏目及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(单位公章);提供大、小一寸彩照各一张;学历证、学位证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(申报认定中级的还需提供毕业后发表论文原件及复印件)并请于下列受理的时间内办理申报认定手续。
上一条:
2010年办理教师资格证体检通知
下一条:
转发:大学英语教学比赛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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